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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同行评价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3-10-12 09:35   


根据《长江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2〕11号)和《长江大学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同行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本科生院发〔2023〕1号)精神,为进一步健全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科学规范评价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同行评价在本科教学质量评价中的作用,激发广大教师投身本科教学的积极性,结合学院实际,现拟定传媒学院“同行评教”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导小组

长:任倩 邹火明

副组长:郑瑞丰

员:饶艳芹 李君梓 刘俊 寇晓芸 张志敏 许健  

书:谈妮

 

二、实施细则

1)参与人员:传媒学院全体专任教师。

2)评教时间: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为10月23日(第8周)至学期末

3)听课范围:所有本科生课程,听课人员可随堂听取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其他任课教师讲授的本科课程,每学年所听课程需覆盖学院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等五个专业

4)听课次数:每位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

5)听课要求:

①听课安排时,首先由听课人员根据工作情况和课表自行安排听课并将计划所听课程名称报给所在专业教研室;然后,专业教研室根据汇总的听课计划、结合听课次数要求并采用“以老带新”等形式对听课计划进行调整,以确保本专业教研室开设的所有课程全覆盖,将调整后的计划(格式详见附件1)于2023年10月20日前报给学院备案;听课计划不提前告知任课老师。本学期听课计划须安排在第17周前。

②听课过程中,听课人员应了解授课教师在教学态度、教学纪律、教学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能力、课堂效果、教学素养、教学改革、立德树人等方面情况;了解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获益情况,以及对该课程教学状况的反映与要求,及时填写《长江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同行评教)》(详见附件2),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或整改意见。

6)各专业教研室活动时对评教情况进行分析研讨;各专业教研室每月统计一次课程组和同行听课情况。

7)每学期第17周教学办汇总学院评教结果。

8)拟申报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教师,请务必于学期初在教学办报备,该评教结果将作为每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中“学院综合评价得分”依据之一。

 

实施要求

1)各专业教研室要确保专任教师参评率达到100%

2)同行教师要本着对同事负责、对学生负责、对教学质量负责的态度参加评教,自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每一位任课教师,积极提出意见与建议。

3)同行评教的反馈信息将作为教师改进课堂教学的依据之一,并将逐步应用到教师的评优和奖励中。

 

 

 

    传媒学院

     2023年10月11